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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2013年会费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
  为保证学会日常运转,促进各项工作的实施,更好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,根据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第七届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规定收取2013年度会费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费收缴标准:

根据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第七届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规定,会费收缴标准见附件。

二、缴费时间:即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

三、缴费办法:

支票或现金请交到广东省自动化学会财务部门,或可通过银行转账、汇寄,我会收到会费后,即将“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”寄回,请将收件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回邮地址及时通知我们,以便我会寄回专用收据。划款后20天内仍未收到收据的,请及时与我会联系。

收款单位:广东省自动化学会

开户银行:工商行广州市大德路支行

帐    号:3602003819200098523

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学会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,对我们工作的希望和要求以及对行业活动的意见和建议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努力做好服务工作。

学会邮箱:gdaa8@126.com

联系电话:020-28244480   

联 系 人:廖柏行






附件:


广东省自动学会会费标准


一、个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

1、会员每人每年为30元。(一般会员只需缴交个人会费)

2、高级会员每人每年为100元。

3、通讯会员每人每年为300元。

4、理事会费收取标准 

1)理事每年为300元 

2)常务理事每年为500元; 

3)副理事长每年为1000元; 

4)理事长、秘书长每年为1500元


二、单位会员会费收取标准: 

单位会员每年为1000元。


说明:

1、同一单位有2名以上副理事长的会费每年为1000元,已包含常务理事一名个人会费,但其余的交常务理事的会费每年为500元。

2、常务理事每人每年为500元,包含常务理事一名个人会费。

3、理事会费每人每年为缴交300元,已包含理事一名个人会费。
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秘书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